苏州园区公司注册:办公房出租免租金,请问是否存在增值税的风险?
甲公司将办公房出租给乙公司,若是约定无偿使用,免收租金,请问是否存在增值税的风险?
答复:
免收租金,则就是无偿提供租赁服务了,在增值税上属于视同销售行为。
参考:
《财税〔2016〕3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》规定: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:
(一)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,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。
(二)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。
(三)财政部和国jia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。